為深入踐行生態文明理念,推動高質量發展,山西省近期出臺新規,要求所有建設項目及企業在開工前必須簽訂環保治理承諾書,將綠色施工和環保工程作為項目推進的強制性“硬杠杠”。這一舉措標志著山西在加強生態環境保護、壓實企業主體責任方面邁出了堅實一步。
長期以來,建設項目在施工過程中產生的揚塵、噪音、廢水及固體廢棄物等問題,對環境構成潛在威脅。為從源頭預防和控制污染,山西省生態環境部門聯合住建、交通等多部門,共同推出了此項承諾書制度。根據要求,承諾書需明確企業在施工期和運營期的具體環保責任,包括但不限于:嚴格落實揚塵治理“六個百分百”要求、規范處置建筑垃圾、確保廢水達標排放、控制施工噪音、以及實施生態修復等。企業法人或項目負責人需簽字蓋章,對承諾內容負責,并將其作為項目環評審批、施工許可及竣工驗收的重要依據。
“綠色施工”不再是可選項,而是必須堅守的底線。山西省強調,要將環保理念貫穿于項目規劃、設計、建設和運營的全生命周期。這意味著,從土方開挖、材料運輸到現場作業,每一個環節都需制定并執行嚴格的環保措施。例如,工地必須配備灑水降塵設備、車輛沖洗裝置,使用環保建材,并盡可能采用節能降耗的施工工藝。對于礦山開采、道路建設等生態影響較大的項目,還必須同步規劃和實施生態保護與修復工程,努力將開發活動對自然環境的影響降至最低。
為確保承諾不流于形式,山西將建立強有力的監管與懲戒機制。生態環境部門將通過在線監測、隨機抽查、無人機巡查等方式加強事中事后監管。對未履行承諾、造成環境污染或生態破壞的企業,將依法依規進行處罰,包括罰款、責令停工整改、納入環保失信“黑名單”,甚至吊銷相關資質。此舉旨在形成“守信受益、失信受懲”的鮮明導向,倒逼企業真正將環保投入和管理落到實處。
推行環保治理承諾書制度,是山西統籌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、協同推進降碳、減污、擴綠、增長的關鍵抓手。它不僅有助于改善區域環境質量,守護好黃河中游和黃土高原的生態屏障,也為傳統產業綠色轉型和新興產業發展營造了更優的營商環境。企業主動承擔環保責任,實施綠色施工,雖然短期內可能增加一定成本,但從長遠看,有利于提升自身形象、規避環境風險、實現可持續發展。
山西將繼續完善相關配套政策和技術標準,引導和支持企業采用先進的環保技術和裝備,培育綠色發展新動能。通過政府、企業和社會各界的共同努力,讓三晉大地的天更藍、山更綠、水更清,在高質量發展道路上書寫生態文明建設的新篇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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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6-01-19 12:38:43